柏特拉被控誹謗案‧再展至2月11日過堂

柏特拉被控誹謗案‧再展至2月11日過堂

柏特拉被控誹謗案‧再展至2月11日過堂

    * 蒙古女郎命案
    * 拉惹柏特拉控刑事誹謗

2009-10-13 18:18

(吉隆坡)被指為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副官的諾哈雅蒂及阿都阿茲布永代上校夫婦,起訴《今日大馬》網站主編拉惹柏特拉誹謗一案,再度展延到明年2月11日過堂。

高庭助理主簿官諾哈雅蒂是在內庭擇訂上述日期。

起訴人諾哈雅蒂及阿都阿茲布永是於2008年7月22日入稟高庭,他們將拉惹柏特拉列為唯一的答辯人;兩人共要求200萬令吉賠償,及造成他們名譽受損的“懲戒性賠償”。

他們說,拉惹柏特拉的法定宣誓書,普通的含意是指他們是參與阿旦都雅被謀殺案件,是犯下卑鄙罪行的殺人犯。

他們說,拉惹柏特拉也聲稱是阿都阿茲在阿旦都雅身上綁置C4炸藥的人,他們和羅斯瑪共謀犯罪。

他們指出,宣誓書中所用的文字都是在諷刺他們涉及阿旦都雅謀殺案,拉惹柏特拉通過宣誓書對他們作出誹謗性的指控。

拉惹柏特拉則在答辯書中指出,起訴人無法提出實質證據,證明法定宣誓書內的內容屬誹謗性言論。

他強調,他在法定宣誓書中所引用的文字與內容,皆是與民眾利益有關的公平言論,並反駁起訴人指其舉動是具惡意的。

他聲稱,他將在案件開審時詳細舉證,以證明他所言非虛。
闲来无事,摄天影地